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衛生局抽驗豆漿事件說明,目前供應之豆漿為合格廠商

豆漿抽檢報告

案由:營養課販售含苯甲酸的豆漿事件

說明:

  1. 臺北市衛生局於12月21日公告98年散裝豆素製品抽驗不合格名冊,其中俊華豆腐店是本院的的供應商。
  2. 臺北市衛生局衛生稽查員於10月15日至地下一樓餐廳抽檢麵包,為了維護病患、員工及顧客的健康,也配合HACCP的精神所在,當下營養課課長主動提出檢驗所供應的食品(豆漿)。
  3. 衛生局於11月20日來電告知營養課豆漿含苯甲酸,當下營養課課長就打電話給供應商詢問為何豆漿含苯甲酸事宜,並停止向俊華豆腐店進豆漿,立即更換合格豆漿廠商,提供給所有的顧客。
  4. 以上原因造成同仁們、病患及顧客的不安,也為醫院帶來傷害,營養課感到非常抱歉,日後會更小心供應商的品質。
  5. 如有病患或同仁們有詢問此問題,請大家幫忙告知目前所食用的豆漿是安全可靠。

公佈日期:2009-12-22 10:21:43